项目概况
新泰市小协镇大协南桥及横山北桥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项目编号:SDGP************00007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项目编号:XT-ZC-******-02
项目名称:新泰市小协镇大协南桥及横山北桥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2万元
最高限价:372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领取时间:2023年03月15日至 2023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供应商须在本磋商公告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上针对本项目进行登记备案。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无需通过系统报名进行投标活动,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易平台系统领取磋商文件方可参与投标活动。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3、获取方式:供应商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8081/fwzn/003005/******2/moreinfo.html)下载查看。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类“多轮报价”功能,投标人在进行二轮报价时参照交易平台网上“多轮报价”功能操作说明。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2、地点: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8日08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8081/fwzn/003005/******2/moreinfo.html)下载查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人民政府
地址:新泰市小协镇光明大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街道金山路38号泰安日报社c座2016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经理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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